我不清楚瓊瑤的家庭爭議,惟認同她形容老病死「過程之痛苦煎熬,只能用『慘烈』兩字來形容。」
香港沒有「安樂死」,只有預設不急救協議,末期病患者可拒絕積極急救方法,避免延長死亡過程,徒添痛苦。
有些人未及跟子女說明,也不知道可預立協議書,在無法表達意願時被推入急症室,醫生問親屬可要急救,據說在香港公立醫院只有極少人會說不用急救,以免被指「不孝」,他們推給醫生決定,醫生只能盡力急救,可能違背當事人意願。內地醫院講錢,沒這種情況。
據稱即使預先寫明病危時不用急救,只要醫生判斷為非病危,家人要求急救,儘管違反當事人意願,在法律上仍可急救。語文無法對應所有情況,不能逆轉的衰退和昏迷可判斷為非命危,卻沒有人界定插滿喉管才能呼吸和灌進營養液的軀殼是否原來的人。
同樣是生命,拿走孕育數周的胚胎是墮胎,拿走足月胎兒是殺人嗎?腦幹死亡和腦退化昏迷同樣不能逆轉,同樣可等候奇蹟,為何前者可界定為死亡而後者不?
古代醫學順應生死,近代醫學可將三分鐘會死去的人變成插滿喉管躺足三年的軀體,慘烈之至。(明報專欄關目)
中學時,在公共圖書館借閱大量瓊瑤小說,不過,從來沒有受她的愛情觀和價值觀影響,只覺她文筆流暢,古文根柢紮實,記憶所及,最喜她寫民初和古代傳說的《六個夢》和《白狐》。由於一日可以看一兩本小說,從來沒買她的書。
跟香港的皇冠出版社合作過一段日子,不時收到台灣的皇冠雜誌,繼續看到老闆娘瓊瑤的故事。時至今日,沒料到繼續在她的facebook看到她的事情,發現曾跟她轉貼同一篇醫師文章,其實,十個醫生有九個不接受在最後階段插胃喉進食,只是那位台灣醫生願意坦白寫出來。
我覺得,這是一個主動性與被動性的問題。
回覆刪除我們沒有主動地要求來到這個世上,也不應該主動地要求離開。當然,也不應該過份地強求不離開。「順應生死」。當然,尊重個人意願最為重要。
「安樂死」這個詞給人的感覺太主動了。除非廣義地對這個詞進行定義上的修正,否則我個人是不會認同的。對整個社會的人文思想有影響。「有尊嚴地自然死去」很好,在這裡,我認為「自然」是關鍵詞。這個詞是被動的。但這樣,「預設不急救協議」已經很足夠了。要做的只是早一點認知和行動。
虛竹教落,每飲一碗水,八萬四千蟲。那些蟲子不是主動存在那碗水裡,也不會主動地跑到虛竹的肚子裡的。
在這件事上,「有尊嚴」這件事太重要了。這讓我想起"To Kill a Mocking Bird"裡的一段。(因此我才寫這麼一大段的。我覺得自己寫得太多,但能力不足,不知道該怎樣寫短它...見諒,見諒。)在這裡,最大的問題是每個人對「有尊嚴」這個詞的定義是不同的。
據我的印象,那一段的情節是這樣的:男孩打壞了瘋老婦的花。瘋老婦要求他每天到她家裡為她讀書。男孩在讀書的過程裡見證到老婦的一些瘋反應。這些反應出現的時間點越推越遲,每次到忍受不了的地步就會吃藥睡著。後來老婦死了。醫生才告訴他,老婦是長期病患,以大痳類精神性藥物控制,所以才長時間表現瘋癲。老婦知道自己快要死了,不願意以有藥癮的狀態死去,所以要男孩幫她分心戒藥/毒。最後老婦是清清潔潔的,有尊嚴地死去的...
也許有理解錯誤和記錯,但我的印象大概是這樣。
在這個故事裡,老婦的行為是和「無痛苦的死亡」相反的。她選擇了更痛苦的行為。她也許不能笑到最後,但她是擁抱著自己的尊嚴走的。不單只這樣,她還以她的身教教育了一個後輩,把她的人生尊嚴延續下去。可見每個人的品格,世界觀和價值觀會影響個體對「有尊嚴」的看法。
最後,我想再貼一次這篇文章。真是好文。幫我想了好多。謝謝妳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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